av鲁丝一区鲁丝二区鲁丝三区,性做久久久久久免费观看,青青草原精品99久久精品66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 1.3 協會制度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設備材料推薦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30492.html 2025-01-22T08:23:37+08:00 附件下載:附件1 設備材料推薦申報書.docx附件2 申報企業承諾書.docx附件3 設備材料推薦年度自查表.docx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 關于增強城鎮供水行業公共服務意識 強化行業自律的指導意見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1046.html 2023-10-25T11:54:00+08:00 針對近期行業內一些不規范的經營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以濫用市場主導地位予以處罰的情況時有發生,對行業震動頗大,行業對此高度重視。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等文件要求,促進行業依法合規經營,規范城鎮供水行業行為,結合行業特點與實際,提出如下指導意見。一、強化公共服務意識城鎮供水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藍天、空氣、水的質量怎么樣?老百姓的感受最直接”,“要從群眾反映最強烈最突出最緊迫的問題著手,增強民生工作針對性、實效性、可持續性”。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供水行業對于百姓正常生活、城鎮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意義,充分認識供水行業對于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支撐作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公共服務意識,從保障用戶龍頭水水質安全的角度出發,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創新發展,維護行業經營秩序,主動提升城鎮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二、堅決清理和盡快落實取消不合理收費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盡快落實國辦函〔2020〕129號文件要求,堅決清理取消向用戶收取的各種形式不合理收費,對由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承擔的部分投資,應嚴格實事求是納入企業經營成本,不得重復收取已經明確規定計入水價的所有相關費用。(一)取消任何名目的、無收費依據的接入工程費用。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詳細梳理,堅決取消用水報裝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可能涉及的所有費用,包括企業及所屬或委托的安裝工程公司向用戶收取的接水費、增容費、報裝費等類似名目開戶費用,以及開關閘費、竣工核驗費、竣工導線測量費、管線探測費、勾頭費、水鉆工程費、碰頭費、出圖費等類似名目工程費用;要與用戶充分溝通,向用戶公開說明有關費用的取消情況。(二)取消向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用戶收取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要按當地人民政府要求,將投資界面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向用戶收取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三)取消水表計量裝置費用。除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安裝水表計量裝置的費用由房屋開發建設單位承擔外,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不得向用戶收取水表計量裝置的安裝費用。對于存量水表計量裝置,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或用戶對計量裝置精度、準度有疑問的,雙方均可自愿委托相關機構對計量裝置進行檢定,按照“誰委托、誰付費”原則,檢定費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計量裝置經檢定確有問題的,由供水企業承擔檢定費用,并免費為用戶更換合格的計量裝置。三、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嚴格規范收費行為,明確區分延伸服務收費項目和政府定價項目,確保收費項目公開透明,有據可循。對市場競爭不充分、仍具有壟斷性的少數經營服務性收費,要嚴格按照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工程安裝費用,要嚴格按照政府確定的合理利潤率來收取。(四)合規收取延伸服務費用。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主動與各相關責任主體溝通,明確設施產權分界點。對于設施產權分界點以后至用水器具前,為滿足用戶個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務等,應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目錄清單,按規定向用戶收取合理費用,實行明碼標價。(五)嚴格按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相關費用。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抄表到戶、服務到戶,嚴格按照政府規定的水價向終端用戶收取供水費用;對暫未直抄到戶的終端用戶,不得在水費中加收其他費用,對不具備表計條件的終端用戶,應由終端用戶公平分攤。四、明確權責對等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結合當地實際,梳理“界定政府、企業、用戶的權責關系”,按照“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投資、建設、運營、維護等主體責任。(六)明確建設主體責任。對于城鎮公共供水設施的建設改造,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主動按規定參與技術審查以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共有供水設施的建設改造,明確由其責任單位房地產企業或物業管理企業對工程質量負責;業主將共有設施交由城鎮公共供水單位負責改造的,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嚴格通過招投標等方式確定設計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既要保證工程質量,又要堅決杜絕以強制服務、捆綁收費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費用,杜絕通過限定約束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等濫用市場支配權的行為發生。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主動向當地政府爭取按規定由政府承擔的部分投資或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費用。(七)明確運營維護主體責任。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主動與第三方、用戶明確結算界限,以結算表所在位置為界進行權責劃分,并主動向社會公開其權責界限。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直接向終端用戶收費的,應對出戶水表前(城鎮公共供水廠至戶表間)的設施安全進行維護管理,戶表后的設施由用戶自行負責。未實現水表出戶的,用戶套內部分供水管線由用戶承擔管護責任,公共區域由供水單位及第三方承擔。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與第三方結算、第三方再與終端用戶結算的,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對其與第三方結算表前設施負責,由第三方對結算表后設施負責,第三方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用戶飲水安全問題由其負責。五、提高服務質量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向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價格合理的產品和服務”,應建立線上線下等多種服務渠道,便利用戶繳費、報裝申請等,受理用戶反映的水質、水壓、漏水、服務質量等訴求。(八)確保龍頭水水質達標。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要按職責分工,重視從源頭到龍頭流程中各類設施的建設改造、運營維護,確保龍頭水水質達標。對于由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直接負責建設改造、運營維護的公共供水設施或共有設施,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要抓緊摸清設施資產底數、有序實施建設改造,優選優用優質管材等設備材料;要加強水質監測檢測能力,重視安全冗余管理,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增強供水系統韌性。對于由其他市場主體負責建設改造、運營維護的設施,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從維護人民安全飲水權利的角度出發,根據工程建設、日常運維等實際情況,依法向相關市場主體推薦工程設計、施工、設備、材料等單位,供其參考。(九)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制定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20〕50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城規〔2021〕4號)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信息公開細則,明確各類水質信息公開內容、頻率、時限、格式、方式等要求;明確各類服務事項、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及時公布有關費用的取消和調整情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居民住宅加壓調蓄設施運行維護單位應當定期公開水質信息。(十)健全服務體系和制度。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服務體系和制度,制定簡捷、標準化的服務辦理流程,明確服務目標,規范服務流程和服務行為;應積極推進“一站式”辦理和“互聯網+”服務模式,推動申請報裝、維修、過戶、繳費、開具發票等“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站辦結”,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有條件的地區,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主動推動有關服務進駐當地政務服務大廳。(十一)加大宣傳和溝通理解。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應構建通暢的公眾參與機制,引導人民群眾走進、了解和支持城鎮自來水事業發展,歡迎百姓對城鎮自來水進行監督;要引導社會科學準確認識《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具體要求,避免當前所謂“直飲水”炒作現象,推動解決與服務對象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要積極組織專業人士對水質信息進行科普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人民群眾科學認識自來水的水質變化、科學評價自來水、科學使用自來水。各城鎮供水企事業單位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正確認識和充分理解國家及行業發展相關政策要求,要做好與當地政府、用戶及社會各相關方的溝通配合,要積極主動配合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做好供水成本監審、價格調整與監管、反壟斷執法等工作,加強自律,依法依規提高供水服務的效率和質量,促進城鎮供水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信息網站管理辦法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1045.html 2023-10-25T11:53:00+08:00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的信息發布管理,確保信息發布真實、準確、及時、安全,根據國家社團組織的相關規定及《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協會網站是協會信息發布唯一官方網站,是協會建立的面向社會公眾的互聯網網站,中文名為“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注冊域名為“www.chanxiuren.com”。協會微信公眾號是協會唯一官方微信公眾號,注冊名為“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信息的采集、編輯、審核、發布、更新和維護。本辦法所指信息是指在協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對外發布的文字、數據、圖片、音像、鏈接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四條 中國水協信息聯絡部是協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建設及信息發布的主管部門,負責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管理,以及信息發布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  協會各部門、二級分支機構等負責向協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提供信息。  鼓勵地方水協向協會網站提供信息。  第五條 各部門各分支機構按照“合法、真實、及時”原則,結合業務工作加強信息采集、認真審核,積極主動向協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提供信息,對發布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六條 下列信息應及時在協會網站上發布:  水務要聞、政策解讀、技術動向、市場動態、培訓研討等信息,并設置業務交流、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協會動態、工程案例、專家智庫等固定欄目,信息聯絡部可以根據需求及讀者關注度分析,提出增加和調整欄目,經會長或主持工作的副會長批準后增加和調整。  第七條 各部門各分支機構應明確一名信息采編員,具體負責信息采編和信息上報工作。需要發布在協會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的信息,通過網站信息采編端口錄入,由協會信息聯絡部采編,通過郵件方式報分管副秘書長審核發布,重大信息報協會會長或主持工作的副會長審核。  第八條 各分支機構應積極開展信息采編及報送工作。各分支機構每月報送的原創稿件原則上不少于4篇。  第九條 中國水協網站為各省水協網站(官網)開設鏈接接口,并設置“地方水協”專欄,選擇性刊登地方水協的重要信息和優秀文章。  第十條 不再批準各分支機構建設各自的官方網站,對于本辦法出臺前已建設的分支機構官方網站,應積極開展內容轉移和信息報送,在六個月內完成關閉計劃。  第十一條 協會微信公眾號將與協會網站同步建設。不再批準各分支機構開設各自的微信公眾號,對于本辦法出臺前已開設的分支機構微信公眾號,應積極開展內容轉移和信息報送,在六個月內完成關閉計劃。  第十二條 協會信息聯絡部定期對網站信息發布情況出具分析報告。協會將對在網站信息發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部門、分支機構和單位予以表彰;對不及時報送信息,信息發布工作出現失誤的相關部門、分支機構、單位予以批評,對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本管理辦法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zhong-guo-cheng-zhen-gong-shui-pai-shui-xie-hui-tuan-ti-biao-zhun-guan-li-ban-fa.html 2023-09-11T14:28:00+08:0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國家標準委、民政部印發的《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號)等文件,為加強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團體標準規范化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團體標準(以下簡稱團體標準)的立項、制修訂、發布、實施與復審等相關工作的管理。  第三條 團體標準為自愿性標準,供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會員單位使用和市場自愿采用。  第四條 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 遵守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規定;  (二) 高于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  (三)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未覆蓋到的領域;  (四) 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可細化的部分,可以明確的具體技術措施;  (五) 鼓勵采用和轉化國際標準;  (六) 制定過程應公開、公正、公平。   第五條 團體標準編號由團體標準代號T、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團體代號CUWA、標準順序號和發布年代號組成。標準代號組成示意如下:  T / CUWA ×××××—××××  第六條 等同采用國際標準的團體標準采用雙編號。  T / CUWA ×××××—××××/ISO××××:××××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建立標準化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全面負責協會團體標準相關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團體標準技術管理工作協調和標準編制組織實施;  (二)負責團體標準的規劃、提供標準化專業支撐及相關管理工作;  (三)負責團體標準提案、立項審批、征求意見,報批稿審批、標準復審、宣貫培訓以及標準制修訂過程中重要事項的決議;  (四)開展與團體標準外其他團體標準制修訂單位的溝通和合作;  (五)負責與國內外相關團體標準和標準化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第八條 標委會成員由協會會員單位中的技術、管理人員和標準化專家組成。  第九條 標委會下設秘書處,負責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的聯絡、溝通、文件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團體標準制修訂程序  第十條 制修訂團體標準的工作程序,包括提案、立項、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批準、編號、發布、復審等。  第十一條 凡有制修訂團體標準意愿的單位均可以向協會標委會提出提案申請。  第十二條 申請列入團體標準制定計劃的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做好編制標準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技術內容成熟,已有三家以上單位使用該項技術,具有可靠性和先進性,具備實施、推廣應用的條件;  (三)主編單位和編制組主要負責人已落實;  (四)不涉及專利和知識產權糾紛;  (五)經費已落實。  第十三條 申請編制團體標準應填寫提案申請書(附件一)。   第十四條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每年結合標準提案申請情況,對申請標準編制項目的可行性、必要性采用適當方式在標委會內部進行審查,經審查同意編制的團體標準,由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發布立項計劃通知。  第十五條 提案批準立項后,團體標準的主編單位應在一個月內成立標準編制組。  第十六條 標準編制組人員構成應符合利益相關方代表均衡的原則。鼓勵吸納教學、科研、生產、經營、檢測、用戶等方面具有相應經驗的人員參與編寫。  第十七條 標準編制組成立后應在三個月內完成標準編制工作大綱,并啟動標準編制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會議,確定標準大綱、任務分工和工作進度。  第十八條 根據標準編寫的內容,團體標準的編寫應分別符合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和《工程建設標準編寫規定》及相關基礎通用國家標準的規定。  第十九條 團體標準的起草應遵循公開、公正的原則,重要技術問題應在標準編制組內部達成一致。當標準確實需要修改名稱時,原則上應在形成征求意見稿前向中國水協標委會提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方能修改。  第二十條 團體標準制定期限一般為12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標準制定時間的,由主編單位提出變更申請,經批準最多可延長6個月,累計超過18個月尚不具備發布條件的標準自動撤銷。  第二十一條 鼓勵將成熟的專利技術根據需要融入團體標準。團體標準涉及專利的按照GB/T 20003.1-2014《標準制定的特殊程序 第1部分:涉及專利的標準》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完成后,由主編單位提交標委會秘書處審核后定向征求意見不少于30個單位,同時在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官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不少于30天。  第二十三條 征求意見結束后,主編單位應對反饋意見進行匯總和處理,形成標準送審稿及編制說明、團體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附件二)等,一并報水協標委會秘書處。  第二十四條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標委會負責標準送審稿的技術審查,可分別采用函審或會審的方式進行。可根據標準內容主要從標委會中選定審查專家并推選專家組組長。  第二十五條 函審專家應不少于15人,專家應填寫函審單(附件三)。函審回函率應不少于三分之二,并有不少于四分之三回函同意為通過;回函率不足三分之二的,應重新組織審查。函審結束后應由組長填寫函審結論表(附件四)  第二十六條 重要或函審爭議較大的標準,可采用會審。會審專家應不少于11人。會審應形成有結論明確的修改意見。如需表決時,必須有不少于四分之三的會審專家同意方為通過。會審結束應形成會議紀要、專家審查意見匯總處理表(附件五)和專家簽字表(附件六)。  第二十七條 通過技術審查的團體標準,由主編單位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后一個月內形成標準報批稿,報送標委會秘書處,報批資料包括:  (一)報批函(附件七);  (二)標準報批報告(附件八)、標準報批簽署表(附件九);  (三)標準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報批稿;  (四)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  (五)標準研究報告及相關資料;  (六)函審標準提供函審單、函審結論表;會審標準提供會議紀要、專家審查意見匯總處理表、專家簽字表;  (七)標準名稱變更等有關批復文件(如有)。  第二十八條 經標委會審核后符合發布條件的標準,由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會長或主持工作的副會長簽字后統一編號和發布,并在中國水協官網和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公布。  第四章 標準實施與復審  第二十九條 團體標準發布后,由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根據實際情況,統一組織標準的出版、發行、推廣應用等工作,標委會秘書處及時收集和處理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意見。  第三十條 鼓勵中國水協會員單位積極宣傳、協助推廣和優先采用協會團體標準。  第三十一條 團體標準實施后,應根據需求和條件的變化,適時組織專家對標準進行復審,復審周期一般為3 年。復審應填寫中國水協團體標準復審意見表(附件八),并給出繼續有效、修訂或廢止的結論。  第三十二條 復審結論為繼續有效的,由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向社會發布標準繼續有效的公告。  第三十三條 復審結論為修訂的,直接列入團體標準立項計劃,修訂程序同制定程序。  第三十四條 復審結論為廢止的,由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發布標準廢止公告,并在水協官網和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公布。  第五章 經費與管理  第三十五條 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原則上由標準立項申請單位和參編單位自籌解決。   第三十六條 團體標準經費的使用應本著合理、合規、節約的原則,應制定經費使用計劃,明確經費使用范圍和管理方式,專款專用。  第六章 知識產權及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團體標準的版權屬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所有。任何組織、個人未經協會同意,不得印刷銷售。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會員可通過標委會秘書處獲得標準內容。  第三十八條 團體標準如涉及專利時,應在立項時規定標準涉及專利的處置規則、處置程序和要求等。處置規則、處置程序和要求應按一定的程序取得標準制定成員的認可。  第三十九條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與其他相關組織共同制定、發布的團體標準,版權歸發布各方共同所有;各方依據團體標準開展的認證、檢測活動所涉及的責、權、利,應在開展活動前達成一致;各方共同承擔在制定和使用團體標準時所帶來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各部門、分支機構及相關組織依據團體標準開展的認證、檢測等活動須通過協會批準授權。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依據本辦法制定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章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下載: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團體標準編制工作附件.doc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會員自律公約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zhong-guo-cheng-zhen-gong-shui-pai-shui-xie-hui-hui-yuan-zi-lu-gong-yue.html 2023-09-11T14:23:00+08:0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行業持續健康和高質量發展,根據民政部等八部委《關于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誠信自律建設工作的意見》(民發[2014]225號)《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訂《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會員自律公約》 (以下簡稱“公約”)。  第二條 本公約是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以下簡稱“中國水協”)全體會員在業務活動中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水協會員及有關單位,可參照執行本公約。  第三條 協會倡導全國從事城市水務行業的企事業單位、機構和個人共同推進行業誠信自律建設,共同創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  第四條 自律的基本原則是:自愿、平等、守法、公平、誠信。  第二章 自律條款  第五條 嚴格遵守城鎮水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等政策制度,更好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推動公平競爭,推進提升企業規范化管理水平、自律能力。  第六條 積極主動接受和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日常監管、行政執法檢查等活動。  第七條 嚴格遵守誠實守信的原則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嚴格按照企業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客戶需求不斷創新服務機制,改進服務質量,用真情、真心溫暖客戶,讓客戶享受到更加便捷優質的服務。涉及公共服務的會員單位要嚴格按物價部門規定取費標準收費,明碼標價,陽光操作,規范經營,杜絕巧立名目變相收費,自覺維護客戶利益。  第八條 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安全生產管理行為,科學制定和嚴格執行操作流程,禁止違章作業,執行達標管理、不侵害公共利益。  第九條 積極推動科技創新,加強員工基本素質的培訓和專業人才培養,不斷提升管理質量與效益。積極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探索與研究,推動高新技術成果轉換與運用,促進企業技術進步。  第十條 會員之間要互相尊重、強化合作交流,要向標桿企業看齊,要加強溝通協作,共同研究、探討行業建設,對行業的發展和管理建言獻策。  第十一條 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參與融入行業國際規則的制定,自覺遵守我國簽署的國際規則。  第十二條 履行會員義務,積極參與協會的行業自律各項工作,共同維護協會形象和全體會員權益。  第十三條 鼓勵、支持開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業競爭,反對捏造、散布不實信息,反對弄虛作假、見利忘義、采用不正當手段進行行業競爭。反對狹隘偏見、惡性競爭、損害他人的行為。  第三章 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中國水協秘書處聯合各省級地方水協對會員單位自律情況進行監督評價。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違反本公約自律條款的行為,均有權向中國水協秘書處或政府有關部門反映。  第十六條 凡是有違背本公約或涉嫌違反本公約的,中國水協秘書處可根據情節輕重分別采取批評、內部通報、公開曝光、取消協會會員資格等措施,對于影響特別惡劣,或堅持不改的,可建議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公約經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本公約生效期間,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經廣泛征求意見后,理事會可以對本公約進行修改。  第十九條 本公約由中國水協秘書處負責解釋。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 分支機構考核辦法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zhong-guo-cheng-zhen-gong-shui-pai-shui-xie-hui-fen-zhi-ji-gou-kao-he-ban-fa.html 2023-09-11T09:40:00+08:00   為充分發揮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分支機構的作用,激發協會整體高質量發展活力,更好地服務會員、服務行業、服務政府,依據《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分支機構設立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分支機構定位及職責》(以下簡稱《定位及職責》)等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與范圍  第一條 本辦法考核對象為協會所屬分支機構。  第二條 考核范圍為各分支機構依據工作定位及職責所開展工作的規范管理、工作業績、能力建設和會員管理等四個方面。  二、考核內容  第三條 規范管理(20分)  (一)遵紀守法,規范運作;按照《管理辦法》及各分支機構《定位及職責》開展各項工作,按期組織活動,并嚴格按照分支機構換屆程序組織換屆。  (二)按時報送本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  (三)開展活動時使用“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xxxx專業委員會(或分會)”稱號,依規合法使用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徽標。  (四)各分支機構主任委員(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其所在單位積極參加協會組織召開的工作會議,支持協會各項工作。  (五)嚴格執行重要活動、事項事前報告、事后總結制度。  (六)不組織未經協會批準的評比達標表彰等活動。  (七)不得有違規收費行為。  (八)無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條 工作業績(50分)  (一)積極主動組織開展本分支機構領域內的各項政策法規、制度、標準、規范的落實及宣貫工作。  (二)積極開展本領域專題調研工作,每年至少編制1份高質量專題調研報告,并按時報送協會;按時按質完成協會交辦的行業發展報告(年鑒)的編制,及時協助提供本領域行業信息材料。  (三)搭好業務交流平臺,除水協年會論壇以外,每年組織不少于2次的本領域內有影響力的全國性專題交流活動。  (四)按職責定位完成協會交辦和委托的其他業務開展工作,如科技推廣、產品推薦、團標申報、規劃編制、評獎、培訓、競賽等日常性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五)積極開展信息采編及報送工作,每月向水協官網報送的原創稿件原則上不少于2篇,并保證信息的安全和質量。  (六)嚴格證、章管理,建立完善工作檔案;不對外簽署須由協會法人方能簽署的合同、協議等;未經授權不得以協會名義參與外事活動。  (七)各分支機構會議及活動要圍繞協會年度工作重點,合理調配會議和活動時間安排,確保各項活動效果和安全。  (八)分支機構年度工作計劃和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九)積極協助、參與地方水協的重大活動與重要工作。  第五條 能力建設(15分)  (一)加強分支機構秘書處隊伍建設,保證人員配置和辦公場地,建立高效的工作機制。  (二)不斷提升秘書處服務能力和業務水平。  (三) 建立本領域專家隊伍和專家庫,協助水協建立專家庫,推薦相關領域專家,共享行業智庫。  (四)充分發揮主任、副主任單位和會員的作用。  (五)逐步提升自身的組織能力和影響力。  (六)積極發展符合條件的新會員。  第六條 會員管理(15分)  (一)按協會章程和有關規定管理好本分支機構委員、常委和副主任單位,加強行業自律。  (二)催繳本分支機構委員的會費。  (三)維護本領域會員權益,建立與本分支機構委員及時溝通訴求的渠道,及時向本會、行業主管部門或政府反映會員的愿望和訴求。  三、組織實施  第七條 考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八條 考核時間定于每年1月,由水協組織對各分支機構上一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考核采取分支機構自評、分支機構間互評、地方水協評價與水協評價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并將考核結果與獎懲機制掛鉤。  第九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優秀的數量不超過分支機構總數的30%。年度考核優秀的將在水協年會上予以通報獎勵,不合格的將予以通報批評。考核結果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將向理事會提出調整建議。  四、附則  第十條 本辦法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附表:  1.考核評分表  2.評價機構權重列表  3.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分支機構考核自評表  4.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分支機構考核互評表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 會員開放日活動實施辦法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zhong-guo-cheng-zhen-gong-shui-pai-shui-xie-hui-hui-yuan-kai-fang-ri-huo-dong-shi-shi-ban-fa.html 2023-09-11T09:29:00+08:00  第一條 根據《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章程》和《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會員管理辦法》等規定,為促進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以下簡稱“中國水協”)會員交流,規范有序開展會員開放日活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員開放日活動旨在為中國水協會員搭建合作共贏的交流平臺,充分展示會員單位的特色、特長,加強會員間技術、產品、經驗等各方面交流,更好地促進城鎮水務行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條 會員開放日活動由申請開放的會員單位承辦(以下簡稱“承辦單位”)。承辦單位負責提出活動方案,包括活動內容、擬邀請人員、會務組織等,經中國水協秘書處審核同意后組織落實。  第四條 有意向申請成為承辦單位的,填寫承辦單位申請表(見附件),并經所在地省級地方水協審查提出意見后,提報中國水協秘書處審核。  第五條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會員單位,均可提出申請:  (一)具有城鎮供水排水工程創新實踐經驗,能夠體現系統治水新理念,符合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等發展方向的;   (二)具有理念創新、技術創新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有利于促進行業發展進步的;  (三)著力搭建行業公共服務平臺,在促進行業發展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  (四)以行業黨建、企業文化建設等促進業務發展方面取得一定成績的;  (五)其它有突出表現的。  入選中國水協科學技術獎、優秀工程項目案例獎、優良設備材料產品推薦企業名錄等單位優先。  第六條 會員開放日活動周期視申請情況而定,原則上每季度一期,具體時間由中國水協秘書處商相關省級地方水協統籌安排。  第七條 會員開放日所需經費原則上由承辦單位承擔。  第八條 會員開放日活動實行限額報名,報滿為止。   第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水協秘書處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會員開放日活動承辦單位申請表   2.中國水協會員開放日活動報名表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分支機構設立與管理辦法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zhong-guo-cheng-zhen-gong-shui-pai-shui-xie-hui-fen-zhi-ji-gou-she-li-yu-guan-li-ban-fa.html 2023-09-07T13:44:00+08:00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本會)分支機構的管理,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分支機構,是指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本會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按照確有工作需要且與本會管理能力相適應的原則設立的專項工作機構。本會的分支機構依據會員組成特點、業務范圍的劃分等設立。第三條 本會的分支機構是本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另行制訂章程,不發放任何形式的登記證書,按照本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在本會授權的范圍內開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本會承擔。第四條 本會不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在分支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第五條 本會分支機構名稱以“分會”、“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等字樣結束。分支機構名稱不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在名稱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對外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本會名稱的規范全稱。第二章 業務范圍第六條 分支機構應圍繞本會宗旨和中心工作,結合分支機構的業務領域開展工作:(一)推薦本領域的企事業單位及專家成為本會會員,為本領域的本會會員的生產經營和決策管理等提供咨詢服務;(二)接受政府委托或本會安排,組織開展政策研究,制(修)訂行業技術規范、產品標準和管理標準,推進政策、標準和規范的貫徹實施;(三)建立協商議事機制,協調本領域在生產經營、技術合作、服務和市場競爭中出現的問題,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維護本領域的正當利益和會員合法權益,及時通過本會反映會員的愿望和訴求;(四)開展本領域發展現狀、市場、業態調研工作,及時收集、整理國內外相關的產業、技術、投融資、財稅等政策和信息,開展本領域發展趨勢分析,編制行業發展報告,為行業發展和政府制定產業政策提供依據,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服務;(五)組織會員、專家跟蹤研究本領域內的技術研發熱點、難點、痛點問題、關鍵技術裝備和發展趨勢,組織各類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的推廣應用,為政府和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六)在本領域組織全國性的交流活動,搭建專業化交流平臺,促進技術創新和國內外技術、產業合作,推進行業技術進步和共性問題的解決;(七)承擔本會交辦和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分支機構設立與換屆第七條 分支機構的設立,可由發起單位或一定數量的會員聯合發起,向協會秘書處提交申請,經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后設立。設立條件如下:(一)符合我國城鎮供水排水業務發展的需要;(二)符合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及本會分支機構建設規劃;(三)該領域已具有一定產業規模,擁有一批骨干企業、專家隊伍以及研究開發機構等;(四)不得與本會其他分支機構名稱和業務范圍相同;(五)有積極支持分支機構開展工作的依托單位。第八條 分支機構的依托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應為本會團體會員;(二)一般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三)本專業領域內有較強實力和較大影響力的骨干企事業單位;(四)承諾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為分支機構秘書處及工作人員提供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專職工作人員待遇。第九條 分支機構設立須提交如下申請資料:(一)設立申請書,包含設立的理由、分支機構的業務范圍、工作任務和依托單位建議;(二)擬任依托單位的意見;(三)擬任主要負責人候選人基本情況以及主要負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意見;(四)分支機構工作目標及愿景;(五)工作場所證明;(六)聯合發起會員名單(包括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七)協會秘書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條 分支機構的設立程序如下:(一)由依托單位向協會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二)協會秘書處對分支機構的申請審查同意后,提請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批準;(三)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設立的,出具批準文件,籌備召開分支機構成立大會。第十一條 分支機構成立大會相關資料應報協會秘書處審批,需包括但不限于提交下列材料:(一)會議通知;(二)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名單及所在單位意見;(三)全體委員及其所在單位名單;(四)籌備工作報告;(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分支機構成立大會由協會秘書長主持。第十二條 分支機構每四年一屆,延期換屆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分支機構換屆由協會秘書處負責組織實施。新一屆分支機構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執行主任委員)候選人由上一屆分支機構委員代表大會經民主協商提名產生。換屆程序為:(一)由上一屆分支機構秘書處提出換屆方案并報協會秘書處審核;(二)經協會秘書處審核同意后組織召開分支機構委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三)換屆結果由協會秘書處報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批準。第四章 組織機構第十三條 分支機構實行委員會制,委員以本會團體會員為主,個人會員為輔。凡本會會員(單位)可自愿向分支機構提出申請,成為該分支機構的委員(單位),但一般不得超過2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不得拒絕本會會員(單位)申請成為委員(單位)。第十四條 分支機構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委員代表大會。委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組成采取民主推薦的方式產生。委員代表大會的職權:(一)制(修)定本分支機構工作規劃、目標和方案;(二)提名選舉和罷免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三)審議本分支機構的工作報告;(四)決定本分支機構提請審議的重大事宜。召開委員代表大會須有一半以上委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委員代表大會每4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委員代表,并向協會秘書處申請,經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查批準。第十五條 分支機構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組成。分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含執行主任委員)原則上不超過8名;專業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含執行主任委員)原則上不超過6名。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含執行主任委員)組成人數應為奇數。分支機構秘書長由主任委員單位聘任,負責本分支機構具體事務的執行和管理工作。第十六條 分支機構實行主任委員負責制。主任委員原則上由依托單位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分支機構選舉產生;主任委員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副主任委員(含執行主任委員)可連選連任。分支機構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含執行主任委員)不得同時兼任本協會其他分支機構領導職務。第十七條 主任委員應是該分支機構所屬專業領域的帶頭人,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應有高級技術職稱或是所屬專業領域骨干企業的負責人,年齡在70周歲以下。主任委員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和主持分支機構工作會議;(二)向委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工作;(三)檢查委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情況;(四)代表分支機構簽署有關重要文件;(五)決定分支機構秘書處工作人員的聘用。第十八條 執行主任委員原則上由主任委員提名推薦,副主任委員可輪流擔任執行主任委員,鼓勵分支機構實行執行主任輪值制度。第十九條 分支機構應設秘書處,由秘書長主持秘書處工作。秘書處是委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委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分支機構工作,負責分支機構日常事務,依照協會章程和本辦法履行職責。第五章 分支機構的管理第二十條 分支機構不得再下設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第二十一條 分支機構全部收支納入本會財務部門統一核算、管理,不得計入其他單位、組織或個人賬戶。第二十二條 分支機構不得發展本分支機構會員,所發展的會員均為協會會員。鼓勵協會會員積極參加各分支機構組織開展的活動。第二十三條 經協會秘書處同意,分支機構可以代表本會接受捐贈,捐贈收入應當繳入本會賬戶統一管理。分支機構不得自行接受捐贈收入,不得截留捐贈收入。第二十四條 分支機構在從事活動時,應嚴格執行本會章程和本辦法的規定,遵守協會秘書處制定的相關規定。第二十五條 分支機構不得對外簽署須由法人單位方能簽署的合同、協議等。確有需要時,經協會秘書處批準,以協會名義組織有關活動和簽署相關協議。第二十六條 以分支機構名義開展的重要活動,應在活動舉辦日期前30日向協會秘書處以書面形式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正式組織實施,活動結束后應及時提交書面總結報告。活動包括:(一)舉辦的全國性會議;(二)全國性的行業調查、調研活動;(三)承辦、協辦、支持的各類展示及會議;(四)接受政府部門委托的重要工作;(五)組織的跨專業領域的活動;(六)涉及面寬、影響較大的其他大型活動。第二十七條 以分支機構名義開展的國際及境外交流活動,應納入當年工作計劃并應在活動舉辦日期前90日向協會秘書處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正式組織實施。第二十八條 分支機構印章交由協會秘書處統一管理。分支機構使用印章需向協會秘書處申請,協會秘書處對印章使用情況備案(印章使用申請表見附件1)。第二十九條 分支機構應于每年1月20日前,將上年工作總結和當年工作計劃、上年度活動經費使用情況和當年活動經費預算報送協會秘書處,經協會秘書處批準后實施。第三十條 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分支機構工作會議等活動,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應提前向協會秘書處請假,并派代表參加。第三十一條 分支機構不得另外建設本分支機構網站及公眾號,所有業務動態及相關宣傳工作均由協會秘書處統一管理。第三十二條 分支機構的日常工作由協會秘書處下設的規劃計劃部歸口管理,業務工作由其它職能部門根據分工進行指導。第三十三條 本會在年度工作報告中將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有關情況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同時,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第六章 分支機構的考核第三十四條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范圍為各分支機構依據工作定位及職責所開展工作的規范管理、工作業績、能力建設和會員管理等四個方面。第三十五條 考核以年度為周期,時間定于每年1月,由水協組織對各分支機構上一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考核采取分支機構自評、分支機構間互評、地方水協評價與水協評價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并將考核結果與獎懲機制掛鉤。第三十六條 考核按百分制計算,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優秀的數量不超過分支機構總數的30%。年度考核優秀的將在水協年會上予以通報獎勵,不合格的將予以通報批評。考核結果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將向理事會提出調整建議。考核細則及評分標準見附件2。第七章 變更與撤銷第三十七條 分支機構的變更、注銷或撤銷須經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后實施。第三十八條 根據協會業務發展的需要,協會秘書處可提出注銷或重組分支機構的提議,提請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批準后注銷或重組,并向社會予以公告,分支機構即行終止。第三十九條 對于違反協會章程和本辦法規定的分支機構,協會秘書處可視情節提出撤銷該分支機構的建議,經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后實施。第四十條 分支機構成立一年內未開展活動的,設立后每年開展活動少于2次的,本會有權依照規定程序撤銷該分支機構或變更分支機構依托單位。第四十一條 分支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由依托單位向協會秘書處提出申請變更登記,經協會秘書處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批準:(一)主要負責人變更的(需提交變更后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表及身份證明);(二)辦公場所變更的(需提交新住所產權或使用權證明);(三)名稱變更的(需提交新的名稱)。第四十二條 分支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由依托單位向協會秘書處提出申請,經理事會批準注銷:(一)自行解散的;(二)分立、合并的;(三)由于其它原因終止的。第八章 經費管理第四十三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財務納入本會法定賬戶統一管理,全部收支納入本會財務統一核算。第四十四條 本會為所屬分支機構設置單獨會計賬簿,財務管理依照協會秘書處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五條 分支機構活動經費主要來源是:(一)分支機構依托單位提供的工作經費;(二)本會劃撥的工作經費;(三)分支機構開展業務活動和咨詢服務的收入;(四)企事業單位資助;(五)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六條 本會收取的會員會費,按照收取的年度會費的一定比例作為分支機構的工作經費,根據各分支機構工作需要和工作質量進行分配。第四十七條 分支機構有超出年度經費預算外的支出,需提前30日向協會秘書處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執行。第九章 附則第四十八條 本會設立的代表機構將參照本規定執行。代表機構名稱以“代表處”、“辦事處”等字樣結束,在本會授權規定的地域內代表本會開展聯絡、交流、調研活動。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印章使用申請表附件2:分支機構考核細則及評分標準1、規范管理(25分)  (一)遵紀守法,規范運作;按照《管理辦法》及各分支機構《定位及職責》開展各項工作,按期組織活動。(2分)  (二)按時報送本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2分)(三)開展活動時使用“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xxxx專業委員會(或分會)”稱號,依規合法使用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徽標。(2分)(四)嚴格執行證、章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檔案;不對外簽署須由協會法人方能簽署的合同、協議等;未經授權不得以協會名義參與外事活動。(5分)  (五)各分支機構主任委員(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其所在單位積極參加協會組織召開的工作會議,支持協會各項工作。(3分)  (六)嚴格執行重要活動、事項事前報告、事后總結制度。(3分)  (七)不組織未經協會批準的評比達標表彰等活動。(2分)  (八)不得有違規收費行為。(3分)  (九)無違法違規行為。(3分)2、工作業績(45分)(一)積極主動組織開展本分支機構領域內的各項政策法規、制度、標準、規范的落實及宣貫工作。(5分)(二)積極開展本領域專題調研工作,每年至少編制1份高質量專題調研報告,并按時報送協會;按時按質完成協會交辦的行業發展報告(年鑒)的編制,及時協助提供本領域行業信息材料。(10分)(三)搭好業務交流平臺,除水協年會論壇以外,每年組織不少于2次的本領域內有影響力的全國性專題交流活動。(5分)(四)按職責定位完成協會交辦和委托的其他業務開展工作,如科技推廣、產品推薦、團標申報、規劃編制、評獎、培訓、競賽等日常性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5分)(五)積極開展信息采編及報送工作,每月向水協官網報送的原創稿件原則上不少于2篇,并保證信息的安全和質量。(5分)(六)各分支機構會議及活動要圍繞協會年度工作重點,合理調配會議和活動時間安排,確保各項活動效果和安全。(5分)(七)分支機構年度工作計劃和重點工作完成情況。(5分)(八)積極協助、參與地方水協的重大活動與重要工作。(5分)3、能力建設(22分)  (一)加強分支機構秘書處隊伍建設,保證人員配置和辦公場地,建立高效的工作機制。(5分)(二)不斷提升秘書處服務能力和業務水平。(1分)(三) 建立本領域專家隊伍和專家庫,協助水協建立專家庫,推薦相關領域專家,共享行業智庫。(5分)(四)充分發揮主任、副主任單位和會員的作用。(3分)(五)逐步提升自身的組織能力和影響力。(5分)(六)積極吸引和推薦符合條件的新會員加入中國水協。(3分)4、會員管理(8分)(一)按協會章程和有關規定管理好本分支機構委員、常委和副主任單位,加強行業自律。(4分)(二)維護本領域會員權益,建立與本分支機構委員及時溝通訴求的渠道,及時向本會、行業主管部門或政府反映會員的愿望和訴求。(4分)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會費收取與使用管理辦法》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221.html 2023-09-05T10:31:00+08:00 第一條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國資委頒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發展經體【2017】1999號)精神和《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章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以下簡稱中國水協)會員會費每年交納一次。  第三條 會費標準(按人民幣)  1、30000元——副會長單位。  2、20000元——常務理事單位。  3、10000元——理事單位;供排水材料設備生產企業單位。  4、2000元——城鎮供水、排水企事業單位;城鎮節水管理部門、地方供水排水協會;科研設計單位、大專院校等其他會員單位。  第四條 有多重職務的會員按最高標準交納會費,不重復交納。  第五條 每年4—6月份是會費交納時間,各會員單位應當在6月30日之前將會費匯至中國水協秘書處指定賬戶,由中國水協開具社會團體會費收據。  第六條 中國水協會費主要用于為會員提供服務以及按照《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章程》規定開展的各項業務活動。  第七條 中國水協會費由協會秘書處負責收取,并按照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進行管理。  第八條 中國水協每年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會費收支情況,接受協會監事的檢查和會員代表大會與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九條 會員單位應按章程規定交納會費,未經許可一年不交納會費或連續一年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郵 寄 會 費 發 票 回 執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會員管理辦法 http://www.chanxiuren.com/category/xiehuizhidu/220.html 2023-09-05T10:30:00+08:00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組織建設和會員規范管理,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本協會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社團組織的相關規定及《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 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自愿加入本協會,必須擁護協會章程,參加協會活動,履行會員義務,按時繳納會費。第三條 協會秘書處辦公室負責會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 會員第四條 本協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1、單位會員:境內各城鎮供水、排水及污水處理、節水等城鎮水務方面企事業單位,地方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相關科研、設計單位,大專院校及城鎮供水排水設備材料生產企業。2、個人會員資格:(1)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從事水務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在行業中具有一定影響力和信譽度,年營業額5億人民幣以上,該企業必須是中國水協單位會員;(2)高級技術人員;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在城鎮供水、排水及污水處理、節水領域內有一定影響,為供排水行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相關科研設計單位大專院校和企事業單位的高級技術人員。第五條 境內各城鎮供水、排水及污水處理、節水等城鎮水務方面企事業單位,地方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相關科研、設計單位,大專院校及城鎮供水排水設備材料生產企業和個人,在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擁護協會《章程》,有加入協會、為行業服務的意愿,均可申請加入協會,成為協會會員。第六條 申請入會流程1、申請入會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可在協會官網(http://www.chanxiuren.com/)欄目中選擇“入會申請”頁面下載《會員申請書》和《入會登記表》。2、單位會員需準備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單位簡介一份,加蓋公司公章。3、申請入會的單位和個人請將相關表格和資料上傳網站,待審核通過后,申請入會的單位和個人將入會紙質資料原件寄至中國水協秘書處。4、協會收到入會單位和個人的正式申請后,經常務理事審議通過后,秘書處通知入會申請者,并以傳真方式或電子郵件掃描件形式為企業單位發送“會費繳費通知單”(附協會銀行賬戶),企業單位需在15個工作日內將會費匯入協會銀行賬戶。5、秘書處工作人員在確認會費到賬后,于10個工作日內將協會會員證書及會費發票等相關材料寄至申請入會的企業單位。6、企業單位收到會員證書后即日起成為協會會員單位,享受會員各項權利。第七條 會員的權利、義務1、會員充分享有《章程》規定的下列權利:(一)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參加本會活動;(二)選舉和被選舉權、表決權;(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五)要求提供咨詢服務;(六)參加對外交往活動;(七)入會自愿、退會自由。2、會員應自覺承擔下列義務:(一)遵守本會章程;(二)執行本會決議;(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四)按規定繳納會費;(五)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七)及時提供有關信息資料,為開展協會工作提供方便;(八)提供學術論文、技術報告、經驗總結和出國考察報告。第三章 會費第八條 協會會費統一由協會秘書處按照《中國城鎮供水排水會費收取與使用辦法》的規定負責收取。中國水協會員會費每年繳納一次,有多重職務的會員按照最高標準繳納會費,不重復繳納。中國水協各分支機構不得另行向會員單位收取會費。第九條 會員會費標準(按人民幣)1、副會長單位--30000元;2、常務理事單位--20000元;3、理事單位、供排水材料設備生產企業單位--10000元;4、城鎮供水、排水企事業單位;城鎮節水管理部門、地方供水排水協會;科研設計單位、大專院校等其他會員單位--2000元;5、個人會員免收會費。第十條 會費交納辦法(一)每年的4-6月份為會費繳納月,屆時秘書處會下發繳納會費通知,由協會開具社會團體會費收據。(二)會費交至協會秘書處。開戶單位: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開戶銀行:北京銀行西四支行賬號:01090345600120111012991(三)會費由協會秘書處統一管理,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并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第四章 會員管理第十一條 協會建立會員聯絡員制度。會員單位應指定專人擔任聯絡員,負責與協會秘書處聯絡。會員單位的法人代表、聯絡人、單位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第十二條 協會按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對會員單位進行次重新注冊登記。未按時進行注冊登記者,視為自動退會。注冊截止之日起3個月后在本協會刊物和網站上予以公告。第十三條 會員單位指派的代表被選舉為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的,該單位會員相應成為本協會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副會長單位。第五章 退會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及時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件。拒不交回的,由本會宣告作廢。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或連續一年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經理事會確認,取消其本會會員資格,并在協會官網上公示。第十五條 會員存在違反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提出批評教育。批評教育無效或情節嚴重的,經理事會提交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第六章 附則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中國水協秘書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