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東營市部分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批復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東營市部分城鎮集中式飲用水
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批復
魯政字〔2019〕240號
東營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審批利津縣城南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請示》(東政呈〔2019〕14號)、《關于審批廣饒縣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請示》(東政呈〔2019〕17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由你市負責印發并認真組織實施。其中:利津縣城南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294300平方米、二級保護區面積15500平方米;廣饒縣第一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面積共2500平方米;廣饒縣第二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4號井一級保護區面積1333平方米,5號井一級保護區面積2010平方米,其余31眼取水井一級保護區總面積144460平方米。
二、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賦予的職責,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2015),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落實主體責任,堅決依法清理整治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項目,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三、要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按照批復確定的范圍進一步勘界定標,依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HJ/T433—2008)統一規范設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傳牌等標志。因地制宜建設保護區隔離防護設施,完善道路交通、輸油輸氣管道穿越等防范措施,加大定期巡查和日常巡護力度,確保各類設施穩定運行。
四、要認真開展水質監測,定期公開水質信息。制定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加強應急演練。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依法嚴厲查處影響飲用水安全的環境違法行為。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抄送: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12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