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四年行動”啟動
《四年行動實施方案》提出,到2019年,所有縣市區開展縣域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編制、可研、選址、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完成PPP項目入庫和合同簽訂工作;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到2020年,洞庭湖區域所有鄉鎮和湘資沅澧干流沿線建制鎮,以及全國重點鎮實現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到2021年,實現全省較大規模的建制鎮(建成區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到2022年,實現全省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基本覆蓋。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介紹,《四年行動實施方案》在基本思路上,明確了遵循“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一規劃、分步推進,縣域統籌、打捆實施,廠網一體、建管并重”的原則;在實施范圍上,要求實現全省建制鎮基本覆蓋;在時間節點上,突出“一湖四水”重點,實施梯次推進;在運行保障上,先建機制后建設施,確保建得起、轉得動。
同時,《四年行動實施方案》鼓勵以縣市區為單元,將轄區內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整體打包,增強項目規模優勢,依法依規采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堅持管網雨污分流,堅持分散和集中相結合,多點布置污水處理設施,減少管網投資;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包括債券資金、財政補助、貼息和建立污水處理收費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