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重拳治理工業企業排水排污
《通知》顯示,近期,山東部分市、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超標問題頻發。經排查發現,其中相當比例是由于個別納管企業未嚴格執行排水、排污許可,甚至擅自將廢水偷排強排入管網,造成受納處理設施生化系統受損,繼而影響下游河湖水質。同時,從生態環境部門自動在線和監測情況看,少數地區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等總氮指標超標時間長,超標倍數高,問題較為突出,如不立即著手解決,可能導致匯水區域水體富營養化,引發赤潮、水華等現象,造成生態破壞。
針對上述問題,《通知》明確提出,企業必須依法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其中,間接排放入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應按相關規定取得生態環境部門發放的排污許可證和城市排水主管部門發放的排水許可證,并確保采取預處理等方式后,入網廢水達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及國家相關行業間接排放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