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外個別城市發生因水體部分藻類及其降解產物(含異嗅物質)匯集到供水管道,引發自來水異味事件,多人被問責。為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切實保障全省城鎮居民飲水安全健康,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進一步做好全省城鎮供水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嚴格供水抽樣檢測
各地要按照《關于開展2025年度城市供水水質抽樣檢測工作的通知》《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等要求,扎實開展原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抽樣檢測工作,發現取水口水質不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或者出水口水質不符合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向所在地供水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結合近年水質抽樣檢測發現問題和水質異味事件教訓,制定完善水質風險防范措施,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安全。
二、加強水源風險排查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主動配合生態環境、水利水務部門對飲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及周邊環境進行排查,識別是否存在工業污染、農業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排放、藻類易爆發區域、非法采砂、水上運輸等風險源,配合主管部門開展整治,消除水源風險隱患。遇到高溫、干旱、暴雨、洪水等極端天氣時,特別是汛期,要加強原水水質檢測分析,防止因極端天氣影響水質安全。
三、加強突發應急處置
各級供水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供水企業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處置預案,當水源突發污染、水廠出廠水水質異常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水源切換、供水調度和水管沖洗等措施,組織專業人員及時排查、分析原因,加密水質檢測監測,健全從“源頭到龍頭”的全流程管控機制,堅決守好城市供水安全底線,維護群眾飲用水安全。同時做好輿情防控工作。
四、暢通用戶訴求渠道
各級供水主管部門要督促供水企業服務熱線24小時暢通,供水企業要及時受理、處置用戶關于水質、水壓等問題的咨詢和投訴,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對用戶反映水質異常的,立即派員上門排查處理并采樣檢測,及時回應、解決群眾關切的問題,提升供水服務質量。












